近来,打欧美流行过来一股“穿孔热”,一些追求“酷”的青年,在自己身体的某些部位穿孔,挂个唇环、鼻环、眉环甚至是舌环、脐环什么的。尤其是那些标新立异的偶像派歌星、舞星,更是率先垂范,领导“美体”新潮流。
穿孔美体,来自美国庞克族,其典型代表集中在纽约格林威治村东半边的区域,人称“东村庞克”。这些东村庞克来了个“皮肤的革命”,视光洁完好的皮肤为传统和落后,而要以染色、穿孔、纹身来表现自己卓尔不群。以至于东村一家“维纳斯”穿孔店在当地人气最旺、生意最火,连卖服装的也时兴袖子纽扣必须与鼻环、唇环成套才最赶时髦。
然而,穿孔美体却是以自残毁体为代价的。且不说穿舌穿唇的感染率极高,就是穿完后说话和咀嚼均要受阻,穿透的那一部分肌肉会出现永久性的麻痹。穿上的那些饰物还会让口腔内唾液增加,令味蕾受损。穿眉穿颊同样也会导致脸部肌肉麻痹,至于穿脐、穿乳头、甚至穿生殖器就更易感染,弄不好还会危及生命或终生致残。英国有个女人在自己身上穿了118个孔,挂了28枚耳钉,13只耳环、11条脐饰、6个唇环、6个鼻环和54个体环,在电视上大出风头,可是,没多久便一命呜呼。医生说,这些本应无孔的地方开了孔,病毒和细菌自然就要“无孔不入”,想要出人头地的“美体”,反误了自己美丽的生命。
现代青年扮酷,总是我行我素,但有时弄得别人看不惯,自己也不方便,挂一大堆耳环,侧身睡觉硌不硌得慌?弄一只鼻环,鼻涕擤不干净咋办?更不好伺侯的是那个脐环,医生嘱不能扎腰带,你夏天可以穿个露脐装什么的,大冬天咋办?怎么也不能像鲁智深似的,袒着个大肚皮招摇过市吧。更难以想象的是,你在那难以见人的私处穿孔,既难以清洁,又见不得天日,岂不是一种畸型的心理变态?
现在,欧美国家一些有识人士已经在因势利导,呼吁政府制定有关政策,对此加以规范管理,并提出18岁以下未成年人穿孔需家长同意。有些大企业,像可口可乐、运通、AT&T等美国大公司花钱聘请专门的顾问来向新进人员讲解公司的服装规定,要求他们在着装上保持公司的良好形象,不要标新立异。别人走过的路,我们刚开始走,前车之覆,难道不该引为后人之鉴吗?